如果离婚协议丢失了,再婚仍然是可以进行的,只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第一,根据相关规定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一份备案的离婚协议,可通过法院的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来证明离婚事实,补办离婚证明。
第二,再次登记结婚时,需要向当地民政局提交申请,同时提供补办证明,包括公证的离婚裁定书、离婚调解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丢失了,建议尽可能联系原来签订协议时的律师或公证处,在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内容合法的前提下,可签署再次协议,互相约定离婚相关事宜,此时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丢失并不意味着再婚的绝对无法进行,只需要按照正常程序补办离婚证明材料,再次登记结婚即可。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应该尽可能联系原来签订协议时的律师或公证处,以免出现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