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重要的法律文书之一,它记录了离婚夫妻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务支出等方面的协议。对于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我认为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首先,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离婚协议书是不强制要求公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自行签订离婚协议书,建议将其公证。这是因为公证可以使协议书更具法律效力,避免后续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不公证,当时夫妻的意愿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或是发生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协议无法执行,这将给离婚夫妻双方带来一定的麻烦和损失。
另外,在涉及到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具体内容时,建议尽量选择公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公证处也可以给予调解。而在经过公证调解后,协议书经过公证后,更有助于抵抗或避免一些不良因素的干扰,从而保障离婚夫妻的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还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一般情况下,建议夫妻双方公证,以保障协议的效力和执行,从而避免争执和损失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