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登记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85年,那时我国逐步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了巩固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开始要求开展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此后,宅基地的登记工作逐步扩大,到了1998年,国家颁布了《农村宅基地条例》,明确了宅基地的范围、批准、使用、转让及其维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规范、制度化和标准化。
在此之后,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各自的农村宅基地登记规定和方法。在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其中也对宅基地登记进行了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变更和权属交易体系,推进宅基地有偿使用政策落地。这份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宅基地的登记管理工作,为农民保护土地权益提供了更加扎实的制度保障。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工作也在逐步推进。到了2019年,国家出台了《全国农村宅基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的范围、批准、登记、变更、利用、转让、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为农民的土地权益保障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制度安排。可以说,农村宅基地登记是我国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相信农村宅基地登记和管理工作也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