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和离婚证明并不一样,它们分别表示了不同的意义和目的。
协议书是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一种约定性文件,其目的是解决协议书涉及的问题,它可以涉及各种方面,例如财产分割、抚养孩子、探视等问题。协议书一般在离婚申请前就达成,并在离婚申请中一并提交给法院审核,以便法院根据双方的意愿做出裁决。
而离婚证明则是指在法院经过审理后,批准双方离婚并颁发的一种证明性文件。该证明的作用是证明离婚已经生效,且双方合法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证明包括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法院判决书等。
因此,协议书和离婚证明虽然都涉及到离婚,但它们的目的和作用是不同的,协议书是在离婚前为解决问题达成的一种协议,而离婚证明则是在经过法院审理后,证明离婚已经生效的一种文件。当然,在离婚过程中,协议书也是很重要的,能够帮助双方更好地解决问题,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