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棚户区是城市中尚未得到合法认可的住房形式,因此被城市规划中心作为改造重点。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规划的不断推进,简易棚户区的拆迁成为了城市更新和改造的重头戏。在拆迁过程中,涉及到了拆迁补偿问题,下面我们来讲一下简易棚户区拆迁补偿协议的书写方法。
以某市为例,相关补偿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拆迁补偿范围
1、各被征户签署自动放弃部分权益协议一份。标准面积:30个平方米为一套简易棚,单套简易棚住户签署自动放弃部分权益协议一份。
2、建设公司在对房屋拆迁与拆除时,应照顾房屋内所有的建筑物、设备、树木等,全部会意拆除,拆除包括将房屋内的原有树木等搬运至拆迁场地外,不得强行拆除和搬运;
3、被拆迁户有自由选择自住房屋的权利,如有购买商业上班办公面积的需要,建设公司因项目规划需要提供移交工作。
第二条 拆迁方式
1、建设公司将在保证被征收户房屋安全的前提下,行使拆迁权利,将标准简易棚住户的房屋按规划要求全部进行拆除,拆除费用由建设公司承担,同时对简易棚户区内的所有系统工程、各类室内设施一并拆除。
2、被拆迁户须在协议生效以及建设公司实现全额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将信息登记到拆迁人员名单,待工作队按政策安排进行拆迁。
第三条 拆迁补偿
建筑物拆迁补偿
建设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补偿标准,对被拆迁户进行补偿。补偿标准:百分之二十八的简易房面积(平方米)×本地区的补偿标准。简易棚区可以对各个功能单元的设计出售价款,就实际售价金额范围内优先提出协调,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办法等抽签销售。
生活费(搬迁费)
为使被拆迁户移居更符合当地政策的新居,建设公司对被拆迁户搬家费给予救济,生活费标准3400元/户。
第四条 拆迁补偿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依法登记,即为合法有效,各方应按协议执行。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项,应与当地国家法律有关条例规定。本协议因引起的争端应由各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成的,则提请当地有关部门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