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或家庭依法取得的住房和生活用地,所有制属于国家所有。它是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的关键性制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转而选择返乡或买下农村宅基地建房安居。而一些拥有宅基地的农民因年龄,家庭成员迁出等原因,宅基地闲置或被违法占用,较严重影响了宅基地的利用效益。
因此,如何合理利用农村宅基地,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相关政策已经有所规定,根据《宅基地管理条例》,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的人,应该按照宅基地证上登记的人数来限定宅基地的使用。即使原持证人死亡、离婚等情况,继承人或离婚协议中协商的人仍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近年来,农村宅基地政策不断完善,国家提出了“以农村宅基地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旨在切实解决宅基地多占、闲置、被侵占等问题,让农村宅基地在利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保障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分配数量的多少应该在合理范围内,遵循政策程序进行分配,不能超过宅基地证上登记人数,只有通过完善制度保护和发挥宅基地的作用,才能让更多农民在基本生活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自身发展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