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一份协议,并由双方签名确认的文件。这份文件内容包括了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协议条款,是双方在拆迁过程中的一种法律保障。
如果在拆迁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想要更换签字人,是否可行呢?答案是可以的。因为在签订拆迁协议之后,双方还没有签订正式的房屋转让协议。因此,在正式的房屋转让协议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更换签字人。但需要注意的是,更换签字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新的签字人需要是拆迁协议签署时具有权利的人,在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内。
其次,新的签字人需要在签订正式的房屋转让协议之前提出更换请求,并且得到拆迁单位的同意。
最后,被替换的签字人需要在正式的房屋转让协议中注销,新的签字人需要重新签字确认。
总之,如果被拆迁人在签署拆迁协议时,发现原签字人不能满足签字条件,或是意见不同,可以进行更换签字人的操作。但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在正式的房屋转让协议签订之前提出更换请求,并得到拆迁单位的同意。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更换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