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征用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公共利益,依法强制征用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征用后,居民将被补偿,补偿金额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计算。
根据中国的《宅基地管理条例》和《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应该包括两部分,即公共财政承担的部分和征用人应承担的费用。
公共财政承担的部分应该包括宅基地的市场价格、鉴定费、搬迁费、过渡期间的生活保障费、重建费用、配套设施等费用。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宅基地管制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公示的补偿标准。
征用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因违反规定导致的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迁居费、选择其他地方的建设用地费用、人工搬运费及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费等。
进行宅基地征用补偿计算时,应该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确保得出的补偿金额合理公正,并且需要尊重民意和利益。同时,政府也应该根据需要并在可行的情况下,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等方式帮助征用人顺利过渡和重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