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佳佳是一个单身母亲,她的孩子被父亲残忍地弃置,她不得不独自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她为孩子付出了很多,包括时间、精力和金钱。然而,在目睹了孩子父亲对孩子的残忍行为后,她决定要争取抚养权。
首先,叶佳佳作为孩子的母亲,她有责任照顾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孩子所需的一切。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那样,父母的抚养权属于父母的共同责任,如果父母分离或离婚,则应由原则上由母亲担负主要抚养责任。因此,叶佳佳有权决定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以及任何涉及孩子的重要决策。
其次,孩子的生活应该在稳定和安全的环境中展开。叶佳佳可以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和安全的家庭环境,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和人性化的教育。不仅如此,她也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最后,孩子需要父母的关爱和陪伴。尤其是在成长期,父母的陪伴和指导会影响孩子的未来成长。如果孩子从小缺少了父亲的陪伴,那么很可能会在他的成长历程中产生一定的心理障碍。然而,如果孩子在母亲和父亲的共同陪伴下成长,这有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快乐成长。
总之,叶佳佳要争取抚养权是为了确保孩子的幸福和健康成长。她担心孩子在没有她的照顾和保护下会受到父亲的伤害和虐待。她将自己的时间、精力和金钱都投入到了孩子的成长中,这也是她应该争取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