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常是由离婚双方在法官或律师的指导下订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共识并同意离婚的证据。离婚协议书应满足以下条件:
1、离婚协议书应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离婚协议书就是不合法的。
2、离婚协议书应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应当是离婚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而非某一方的强制或欺骗所致,否则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3、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具体细致的离婚事项,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抚养费、探望权、家庭债务处理等。离婚协议书内容应准确、全面、明确、详细,而且内容应经过双方认真审查确认。
4、离婚协议书应由离婚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有监护、抚养费等责任等协议条款,还需要在公证处公证。公证无误后方可生效。
5、离婚协议书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养费、探视等事项的约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否则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它的内容应妥善、公正、公平地解决夫妻离婚后的事项,以保护双方的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离婚协议书的具体条款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有理性、务实的制定,以达到离婚后双方都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