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号不是一回事。首先,身份证号是一个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用来证明个人的身份和身份识别,具有唯一性。而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通过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包含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赡养等方面的约定。
其次,身份证号是个人隐私信息,不应随意泄露,而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其内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公开公布,用于后续调解和审理。
最后,身份证号具有法律效力,是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法律权利的重要证明。离婚协议书也有法律效力,但它更多的是掌握在双方离婚协商中,涉及到的问题要具体而微,比如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割、抚养孩子等。
总结而言,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号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身份证号是一个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用来证明个人的身份和身份识别;而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书,涉及到离婚后的各类事项的约定。无论是身份证号还是离婚协议书都是在不同情况下所需的证明或协议,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