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签署的法律文件,记录了双方离婚后的权利义务、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内容。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离婚协议书的编写将更为复杂。
首先,离婚协议书应当规定子女的监护人及其抚养方式。监护人通常由夫妻双方约定,如无约定,一般由母亲为监护人。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对抚养方式达成一致,也可以在协议书中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方式达成一致,协议书中需要指定子女的监护人,并要求监护人尊重子女的权益,为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和教育。
其次,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数额可以约定一定金额或按照收入比例计算。如果按照收入比例计算,则需要约定夫妻双方的收入来源及具体比例。如果子女需要额外的费用,如医疗费用或教育费用,也需要在协议书中约定。
此外,离婚协议书应当规定子女的探视方式。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子女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例如,父亲可以在周末探望孩子,或者孩子可以在假期前往父母的家中度过。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子女探视方式达成一致,司法机关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总之,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的内容十分重要,关系到子女的权益和利益。夫妻双方应当以子女的幸福为重,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避免对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