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书是当事人双方在解决离婚争议时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必须在法律程序下进行,包括起诉、调解、审理和生效等环节,只有经过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被认为合法解除。
但是,与传统的离婚方式相比,双方协议离婚书的优势在于可以通过自愿达成协议的方式解决争议,进而减少离婚案件的数量,缩短办理时间,节省司法资源。同时,在离婚协议签署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考虑到彼此的实际情况,达成共识,从而减少因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产生的纷争。
对于双方协议离婚书的效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取决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协议经过良好的协商和谈判,内容合法、合理、公正,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并达成共识,那么离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依法执行。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存在不合法、不公正的条款,或者是在签署协议时存在错误、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签署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综上所述,双方协议离婚书在很多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要特别注意,协议书中的每项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否则可能会产生法律风险。当事人在签署协议书之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加规范、合法地解决离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