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是离婚的关键点之一,无论是由母亲抚养还是由父亲抚养,都要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和需要。一般来说,离婚后抚养子女的较多的是母亲,而父亲则主要承担经济养育义务。但是,如果母亲没有充分的养育能力或存在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照顾好孩子,那么给男方抚养权或者共同抚养的决定可能更为合适。
如果男方在经济上比较稳定,生活习惯健康,对子女的教育与照顾有足够的责任心和能力,那么男方抚养孩子是完全可行的。毕竟,父亲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可以给予不同于母亲的视角和经验,在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性格和心理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这也可以让父亲更多地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增进父子关系。
另一方面,如果母亲存在情感问题、职业问题、未婚夫不认同等原因导致不能照顾好孩子,这时抚养权给男方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共同抚养可能会更好。在共同抚养中,父母双方都需要尽到责任,共同照顾好孩子。这对于孩子的成长是非常有好处的,毕竟孩子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和陪伴。
综上所述,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决定应该以子女的利益和需要为出发点,而不是简单的男女比例。如果父亲能够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给男方抚养权或者共同抚养的决定也是可以的,并且可以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更多机会和更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