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在夫妻离婚关系确定后,双方协商分割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赡养费等事宜的一份书面协议,是夫妻离婚最终达成一致的结果。1998年离婚协议需要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夫妻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离婚协议需要确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要明确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后,两人的财产分割方案。具体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判定,如房产、车辆、存款、债务等。
其次,离婚协议需要确定子女的监护、抚养、探亲等事项。需要确定哪一方担任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对子女的抚养范围及其监护的义务等。同时,还需要约定子女的探亲时间和负担费用等细节问题。
再次,离婚协议需要确定赡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出合理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确保子女能够得到充分的经济支持,对于离婚双方财力较差的情况,可以进行特殊处理。
最后,离婚协议需要确认离婚手续、权利与义务等问题的清晰规定,并且需要注明双方在协议签署时的心理状态,以防止其中一方在未来利用协议缺陷想反悔。
总之,离婚协议需要根据时代背景、具体情况等因素,思考将夫妻双方的利益做到最大平衡、高效处理,做到让离婚过程更加平稳,相互宽容,有利于离婚双方和子女的发展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