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用于明确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的协议。需要什么章?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因此,离婚协议书需要以下章:
1.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章: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双方须在文末处签字,表示遵守该协议。
2.公证机构的公章:如果当事人将协议书送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公证机构应当在协议书中加盖公章,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
3.律师的签字:如果当事人在协议达成之前经过律师协商,律师应当在协议书中签字,作为法律事务的见证者。
4.法院的盖章:如果双方当事人将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应当在协议书中加盖印章,在司法程序中作为已达成协议的证据。
5.印鉴章:有些时候,公章、签字章可能无法在某些特定场合使用,该时候印鉴章可以取代公章和签字,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的章,还需要其他机构的印章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以便在日后发生纠纷时,可以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