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家庭在村庄内依法依规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基本资本和安身立命之所。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坚持宅基地与农村居民身份相挂钩,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益”。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确实是受法律保护的。
对于购买浙江农村宅基地,其实是不允许的。宅基地是农民家庭合法占有、依法使用的土地,不是商品房等房地产形式,因此不能流通交易。宅基地属于农户的生产生活资料,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农户持有的宅基地所剩无几,保护它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也是保障农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此外,农村宅基地多属村集体所有,买卖行为可能导致群众利益空虚而受损。因此,对于农村宅基地,必须从法律角度出发,严格依据,不能随便买卖。
总之,对于浙江农村宅基地,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使用,但是不可以购买。在土地制度改革的进程中,政府部门应该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宅基地管理,让农民在土地上安居乐业,实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