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的关键文书,需要在离婚程序中进行登记。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必须进行公证或者在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离婚协议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是真实、完整、合法的文书,内容应当包括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离婚事由、财产分割协议等相关内容。 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
2.身份证和户口薄。离婚协议登记时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如果双方结婚证未进行备案或遗失无法提供,还需要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双方已婚的证据。
4.离婚证。有些地方需要提供离婚证,这需要双方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资料。根据办理离婚的不同情况,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房产证、车辆证、存折等。
最后应该提醒大家的是,离婚协议登记需要在婚姻登记处进行,所以需要提前了解当地婚姻登记处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双方当事人平和理性解决可能出现的分歧,并尽量减少纷争和不必要的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