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老公患有肝炎并确诊为慢性肝炎或肝硬化,其确实存在对家庭和子女的长期和潜在危害。因此,在此情况下,其配偶可以考虑离婚。
其次,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将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孩子的利益应该始终放在第一位。因此,如果孩子能够与患有肝炎的父亲建立健康,稳定的关系,那么他们应该有权与父亲共同生活,并由父亲照顾抚养。
但是,如果患有肝炎的父亲无法继续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母亲可以主张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作出决定,确定它们的监护人和抚养人。
总之,老公患有肝炎并不表明一定会离婚或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权益优先原则以及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