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费是指地方政府或开发商在拆迁房屋或土地时,按照有关标准计算的必须给予被拆迁人或者受影响的群众安置资金。拆迁安置费的发放时间是相对较长的,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办理。
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费的发放时间须在房屋被征收后的六个月之内,但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因为涉及到相关程序的审批和撤销,所以拆迁安置费的发放时间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要获得拆迁安置费,需要拆迁户在交房前准备好以下四个方面的材料:1.产权证、土地证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房屋建筑面积及简述。
然后将上述材料交给被征收方,被征收方会根据相关政策制定方案,提供一份补偿协议,与被拆迁人或受影响群众妥善协商后签订补偿协议,之后申请相关手续,领取拆迁安置费。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费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相关程序的审批和撤销,因此其发放时间有时会较长,但居民可按规定途径申请并领取此项费用,以便早日完成拆迁并顺利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