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是陕西省咸阳市下辖的一个县,它位于渭河南岸,北靠临潼区,东接韩城市,南连华阴市,西临眉县和陇县。该地区是个农业大县,境内有广阔的田野和大量的农民群众,因此农村宅基地在这里也有着很大的需求。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用途为“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用地”。它是指农村建房的基础,包括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场地。在蒲城县,新建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规定建立农村宅基地档案,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权益。
至于农村宅基地的大小,每个县的规定可能略有不同。按照蒲城县的规定,每个户口家庭可拥有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为不超过5亩,或者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如果是用于集体建设的,则每个人可拥有的面积为不超过3亩,或者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虽然是农民的产权,但它仅限于用于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用地,是不能用来经营贸易,或者出租给他人的。如果需要变更其用途,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和同意。
综上所述,蒲城县的农村宅基地每户大概5亩或者200平方米,或者每人不超过3亩或者12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的规定不同于城市土地,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和地方政策对农民的扶持和保护。因此,居民在使用农村宅基地的同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法使用,保护土地资源,让它更好地造福于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