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本协议书是由甲方(夫妻双方之一)和乙方(夫妻双方之一)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原因
双方因婚姻生活出现不可调和的差异,经过多次沟通与协商,决定以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离婚双方自愿离婚,不存在任何一方进行强迫或诱骗的情况。
二、子女抚养问题
1. 子女抚养权:离婚后,由甲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并对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事宜负责。
2. 子女探视权:对于非抚养方(即乙方),甲方承诺会尽最大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方便乙方多次探望孩子,并给予共同抚养的机会,实现亲子关系的维护。
3. 教育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乙方分摊子女教育费用的50%。
三、财产分割问题
1. 预留财产:离婚双方所持有的财产均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财产应当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分割。双方应当如实填写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前必须取得双方真实意愿的书面证明。
2. 分割比例:离婚财产分割比例为5:5。双方各自分得所持有财物的一半。
3. 负债分割:离婚负债也应该均摊,各自分担所持有负债的一半。
四、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充分了解协议内容,不存在强制、威逼情况。
2. 协议争议解决: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 离婚费用:本次离婚,双方互不索取离婚费用、生活费,各自承担本人离婚所产生的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