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在婚姻破裂后,自愿达成协议,不需要法院进行调解、审判,自行决定离婚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程序简单,效率高,可避免痛苦的诉讼程序,减少经济和时间成本。然而,如果夫妻之间发生争议,协议无法达成,就需要通过法院的审判来解决。因此,协议离婚中是否会有判决书,取决于案情的复杂度和双方的协议难易程度。
在一些简单的离婚案件中,夫妻之间已经做好了协同并成,归还债务、确定财产分配以及抚养孩子等方面的规划。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去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此时,没有必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申请,也不会有判决书。相反,签署的离婚协议成为证据。
但是,夫妻之间的协议往往围绕财产分割、抚养孩子等问题争议不断。如果协商失败,就需要依照婚姻法进行仲裁。此时,双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提交协议书,一般会在审理庭会上进行听证和跑签,最终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和法律规定,由法院判决离婚,并发给判决书。判决书是对离婚事宜的法定认定和确认,具有强制效力,并可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据。
总的来说,自行协议离婚不一定会有判决书,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效力不足。如果协议不可行,则需要通过法院的应诉程序来解决,需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在协议取得的情况下,协议书也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最终,无论是否有判决书,离婚协议都必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