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申请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我与被申请人XXX结婚已有5年,婚后生活中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分歧,为了彼此的幸福,我们共同决定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我们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其中包括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我们均同意并签署了这份离婚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本人请求法院予以认可,确权如下:
1、房屋产权
我与被申请人共同持有的房产产权归本人所有。我与被申请人的共同住房已经按照协议达成财产分割,本人申请法院对这份协议进行确认并保护。
2、存款
我与被申请人共同拥有的存款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其中本人拥有的部分归本人所有,申请法院予以确认。
3、子女抚养
我与被申请人的子女由本人独自抚养,被申请人享有探视权利,具体细节已在协议中约定,请求法院确认。
以上是本人申请书的全部内容,请尊敬的法官予以审理,并根据协议内容确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