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手续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记录了离婚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内容,规定了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约定。因此,对于夫妻双方而言,离婚协议的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
公证离婚协议的好处有:
1.保证协议的真实性: 公证离婚协议可以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离婚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协议申请公证,公证书是有公证机关加盖,可以让协议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同时,公证员在公证的过程中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了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2.节约时间和精力: 公证离婚协议可以节约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离婚协议是双方自由签订的,如果等到民事庭审判的时候再作出,就需要等很长时间,而且还需要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高昂的费用。而公证离婚协议,则可以减少耗费的时间和资源。
3.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公证离婚协议可以让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充分沟通、协商,避免了双方在后期因为协议不清晰或者存在歧义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但是,有的人可能会问,是否可以只公证离婚协议而不走法院离婚程序呢?
答案是否定的。公证离婚协议仅仅是夫妻离婚协议的一种形式,不包含离婚的司法程序,无法产生达成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如果不走法院离婚程序,其离婚协议是无法生效的。只有通过法院的判决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才能真正实现夫妻双方的离婚。
总之,公证离婚协议是很有必要的,它可以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节约时间和精力,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但是,只公证离婚协议并不能够完全实现离婚的合法程序,离婚夫妻还需走法院离婚程序才能真正使离婚协议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