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是根据宅基地使用者家庭人口数来确定的。根据《湖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面积应为家庭人口数不超过3人的不少于1000平方米,家庭人口数在4人以上的每人增加不少于100平方米,但是总面积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
因此,在湖北省农村,每户宅基地面积是根据家庭人口数来确定的。对于家庭人口不超过3人的,最小宅基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而家庭人口数超过3人的,则每增加1人,宅基地面积就要增加不少于100平方米,直到总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最小宅基地面积规定为1000平方米,但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代表每户宅基地都真的只有1000平方米,有些宅基地的面积可能会更大。另外,宅基地使用期限也有限制,通常为30年或50年,使用期限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