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配等问题进行书面约定的文件。如果离婚双方没有写协议书怎么办?
在法律上,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强制性的,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离婚事宜并以口头协议为准。然而,以口头协议为准存在很多弊端,因为没有书面协议,就会增加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尤其是离婚后双方感情状况不佳的情况下,更容易引发争议。
因此,建议离婚双方最好写一份协议书。协议书可以当面写,也可以通过律师代写。协议书的内容应囊括以下部分:
1.财产分割: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财产的分割具体数额、分割比例,以及各自的权益归属。
2.财产债务分配:如共同债务的分配等。
3.子女抚养: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探视权、赡养费等等。
4.其他条款:比如将协议的生效时间,协议达成的方式等事项写清。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是法律纸币,一旦签署,就具有强制性。因此,在签署协议书之前,双方应认真审核协议书中的各种条款和协议内容,确保达成的协议符合各自的意愿和利益,避免出现后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