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乡村地区,依法取得的或依法确权的居住地基地。农村宅基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首先是宅基地的性质和用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是居住用地,可以用于建设住房、茶座、酒店等公共设施,以及周转用地、农业生产用地等。宅基地不能出租、变卖、转让。
其次是宅基地的面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基本宅地面积应符合下列标准:平原地区人均50平方米,丘陵、山区地区人均80平方米以上。而且,宅基地的面积还要参照当地的地理环境、生态环境、土地使用规划等方面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是宅基地的权属。宅基地的权属一般是属于农民家庭的,宅基地是农民的财产,具有产权。
最后是宅基地的使用期限。宅基地的使用期限是40年。40年期满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再行申请。申请继续使用的宅基地,一般都是按照原有的面积和用途继续使用。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基本的居住和生产用地,是农民的合法产权,应该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