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夫妻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背景:简要说明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婚姻期限以及申请离婚的原因。
2. 财产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对婚姻期间所得到的所有财产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
3. 子女抚养: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具体责任,包括监护权、抚养权、赡养费分配等方面。
4. 感情承诺:如双方还有感情基础,可以在协议中加入感情承诺,以维护彼此的尊严和自尊心。
5. 其他约定:对于其他涉及离婚的方面,如财产转让、债务追责、离婚协议的履行等,也应在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
以上是在沪夫妻离婚协议书中应包含的内容,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应由依法登记的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同时,在起草协议书时,应确保双方都理解每一条约定的具体含义与责任,并在心底内认真考虑、深思熟虑,以便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分歧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