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前通过商议达成的有关财产、子女抚养、探望等事项的一份协议书。离婚协议的起草需要注重问题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合理性,必须充分考虑离婚各方的利益和权益,同时也符合司法部门对离婚协议的审查标准。离婚协议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离婚协议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中所涉及的一切财产及分配原则均应得到双方的同意。
2.协议应包括财产的分配,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划分、转让与分配等。
3.子女抚养问题也必须被纳入离婚协议中,协议需要规定每个子女的抚养权及责任,如生活费、教育费用及探视等。
4.关于探视和监管的规定需要明确,并且具体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探视,和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需要有应对措施。
5.对于离婚协议涉及到的所有财物及债务的清偿,也需要在协议中体现,包括婚前及离婚后的负债情况。
6.离婚协议最好能强制执行,协议需要注明若当事人违反协议规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总之,一个完善的离婚协议需要在设计时遵循"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让离婚双方在经济和生活方面都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