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作为一种道德错误和违反婚姻责任的行为,对于家庭和夫妻关系必然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在我国法律中,出轨不会成为影响抚养权的法律依据,这是因为抚养权是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的。
首先,出轨与夫妻关系的稳定性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虽然出轨行为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互信度、感情基础等因素下降,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出轨会直接导致家庭破裂或者离婚。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夫妻可能并不会因为其中一方出轨而立即离婚,而是选择维持婚姻关系,或者通过各种方式修复感情和信任。因此,出轨并不能成为剥夺抚养权的直接理由。
其次,抚养权是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的,而非以父母感情为核心或以家庭完整为前提。如果其中一方出轨,并不代表着就存在着一定的抚养权侵害。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中,许多家庭结构呈单亲家庭、同性恋家庭等多元化趋势,这些家庭并不具备传统家庭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但是孩子的成长和健康也同样得到了关注和保护。因此,无论是传统家庭结构还是多元化结构中,出轨并不是影响抚养权的充分理由。
综上所述,出轨作为一种个人行为,不应成为抚养权的有力依据,抚养权的主要考虑点应该是孩子的利益和福祉,而非夫妻关系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同时,在制定具体案例中,应当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家庭状况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不应片面强调父母的个人情况或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