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中,双方需要达成一致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以及婚姻状况等方面。许多女性在离婚后希望改变自己的姓氏,以避免与前夫的联系,或者彰显自己的独立和自主性。那么,在协议离婚时,是否能够改变姓氏呢?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包括是否更换姓氏。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改姓是可以被纳入协议中,其效力与其他约定一样。如果协议已经达成,但其中并未包含更改姓名的内容,则更改姓名仍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改姓需要进行法律程序,一般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修改姓名应当有正当理由,例如婚姻、收养、认亲等原因,另外还需要符合“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影响社会管理秩序、不得妨碍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离婚后达成协议,其中包括改变姓氏的内容,并经过合法程序办理,那么另一方不应该干涉或者阻碍。但如果仅仅是单方面的变更,另一方可能会提出异议,要求对此进行鉴定或者仲裁处理。
综上所述,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可以自主协商是否更改姓氏,在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操作。无论是否更改,都不应该影响离婚程序的进行,同时双方也应该互相尊重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