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原离婚过程中,协议书是不可或缺的文件之一。因为协议书上所载明的内容是关系到离婚双方权益的事项,只有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才能是对离婚双方合法、公正、公平的保障。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制作与签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双方应该在离婚程序的具体办理当中,在法定的办事地点完成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协议书需要按照夫妻双方的需求进行分解。具体的协议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例如建立权利和责任的规定,监督和制裁始终在协议书的范围之内,协议书内容必须与协议签署的时间相符,协议书的格式可以是用笔写在纸上,也可以用电子方式制定。
其次,协议书的内容要不求双方专业人员来参与制定。此时双方可以都自己担任专业的制定人员。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协议书所处的具体办事地点完成签署。当协议签署完成之后,夫妻双方应该将协议书的复印件留下、正本经过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分别保留一份,同时在必要时可以把它作为有效的自述证据。
总之,太原离婚协议书的制作和签署是夫妻双方各自负责的。只有双方遵循规定的程序,在法律制定的框架内完成签署,才能够得到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