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离婚协议中,离婚理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离婚理由的填写既涉及到离婚申请的合法性,也会影响到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理由分为两类:一种是有过错方面的理由,一种是无过错方面的理由。
有过错方面的理由主要是指以下情况:
1、有配偶在离婚案件中有重婚、有配偶同居、有通奸等行为;
2、有配偶如虐待、殴打对方,严重影响到了夫妻生活的和睦及子女的心理健康;
3、有配偶在夫妻关系中有赌博、吸毒等行为,可能对家庭经济和稳定产生严重影响;
4、有配偶在婚后不履行夫妻义务,如拒不承担家庭生活费用、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等行为;
5、有配偶在婚姻关系中有其他严重违反婚姻法律及道德规范的行为。
无过错方面的理由,则指夫妻互不满意性格、相处困难、生活不和谐等原因所导致的婚姻破裂。这种情况一般是双方达成协议、无需指责任方的和解离婚方式。
在填写离婚协议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地描述离婚理由,不可虚构因素或夸张程度,以免留下法律隐患。同时,应当注意措辞,避免深化双方违和情绪。如果实在不确定如何描述离婚理由,建议咨询律师或离婚调解员的意见,以便协议更加合法、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