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赠予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将一定财产或权益赠与一方的行为。一旦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完成财产分割,赠予方就不能撤回赠予,因为双方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
但是,如果另一方违反了离婚协议的条款,如没有按时交付赠予方的财产或权益,赠予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离婚协议赠予部分,并要求返还相应财产或权益。
此外,如果签署离婚协议时,赠予方没有完全理解离婚协议的条款和后果,或者受到欺骗和胁迫,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离婚协议的申请。在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时,赠予也会被视为无效。
总之,离婚协议赠予一旦签署,要想撤回赠予是比较困难的,只有在另一方严重违约或者赠予方签署协议时存在欺骗和胁迫情况下才有可能。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建议双方慎重考虑协议的条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