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或村民个人经批准取得并用于住宅建设、生产生活等用途的土地。在宅基地使用过程中,需要取得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种证书。
土地证是指宅基地的基础性证书,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享有宅基地的证明。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宅基地使用,通过审批后,村委会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印刷合同盖章后,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资格审核委员会送交农村土地登记机构办理。办理成功后,宅基地使用权人就拥有了一份土地证书,该证书上记载有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位置、用途、面积等信息。土地证是宅基地的合法性凭证。
房屋所有权证是指宅基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合法享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需要到房产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是确立房屋属性和房屋使用的依据,能够有效地维护房屋所有人的权益。
由此可见,农村宅基地需要取得两证。取得土地证可以证明宅基地的合法性,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则可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只有取得这两种证书,才能充分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