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析产,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后达成的离婚协议书面化的文件,其内容包括离婚的原因、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抚养子女、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协议。 协议书的签署有利于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权益,减少冲突,实现离婚后的合理分割。 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自愿进行的协商,未经司法程序的确认,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而析产是指夫妻在离婚过程中,通过法律程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和分割的过程。 夫妻双方因离婚而产生的财产纠纷,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确定了财产的分割方式,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定时,可以将双方达成的协议承认为分割财产的依据,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协议导致某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则如果需要向法院起诉,则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进行财产分割。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并不能代表析产,财产分割仍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