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法律文书,在离婚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会被送交法院审核,一旦法院认可并生效,就会进入公正的法律文书范畴,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需要存放在公共档案中。但是,离婚协议书中是否会进入个人档案也是许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不会进入个人档案,除非当事人要求将其存档。因为离婚协议书包含了夫妻双方的个人隐私信息和涉及到的财产分配等内容,如果被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就可能会泄露隐私,影响到当事人的名誉和权益。
但是有一些特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能会被存档在个人档案中。例如,如果当事人需要在未来的生活中使用到离婚协议书中的信息或证明文件,或者需要证明自己的离婚情况,那么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的副本。另外,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抚养子女、财产分配等问题,当事人需要用到时也会向相关部门申请档案复印件。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否进入个人档案,取决于当事人是否需要并进行申请。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况,离婚协议书都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需要妥善保管。当事人可以将其存放在安全易取的地方,以备今后需要使用或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