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村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土地资源政策,它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承包土地,并作为他们的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武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武汉市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建设应该符合以下标准:
一、宅基地面积
根据规定,每个农户可以获得的宅基地面积,是该农户承包地块的5%至15%不等。如一块承包土地面积为1000㎡,则该农户的宅基地面积应在50㎡至150㎡之间。
二、宅基地用途
宅基地可以用于居住、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等,但是宅基地所用于的各项功能,必须在规划和建设时一并确定,并依据其规定的用途进行相关的开发活动。
三、宅基地建设标准
武汉市农村宅基地的建设应该符合相关的建设规范,不少于以下标准:
1、宅基地所建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应该超过规定的土地使用面积;
2、宅基地所建房屋应该结实、安全,符合相关的建筑、环保、防火、通风和采光等标准;
3、宅基地所建的房屋和其周边的小型农作物自行开发或提供相关服务的配套用房,不能超出规定的土地使用面积。
综上所述,武汉市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建设应该符合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不得超出相关的土地使用面积和规定的建设标准。针对具体的情况,农户需要前往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办事处申请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