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5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被称为“幼儿期抚养权”,是法律界一个比较复杂和敏感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个问题会涉及到离婚双方抚养能力、小孩的健康和安全等等因素。由于小孩的年龄特殊性、对于双方都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需要耐心、细致地处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方式:
1. 双方协商:双方经过沟通,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为小孩的发展和成长负责。这种方式虽然需要双方达成共识,但是是最好的处理方式,能够最好地维护小孩的权益。
2. 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前,通常会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审核工作,以了解离婚双方的抚养能力、小孩的生活习惯、健康状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等等。这种方式下,法官会根据小孩的利益和双方的能力等多方面考虑,做出最切合实际的判决。
3. 由未成年人监护委员会介入:如果离婚双方都不能为小孩设想,未成年人监护委员会就会介入,助理法院进行调查。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监护委员会会根据小孩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多方面考虑,制定适合小孩生活的方案。
总之,在决定小孩的抚养权时,为了他们的健康成长、稳定发展,双方都应当权衡各自的利益,并尽量达成最好的折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