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需要交税的,但也不是绝对的。河南省目前最新的政策是,自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我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标准的商品住房、全价合同售出的城镇集体土地上的新建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免征契税和营业税,如果五年后再次变卖,就要按照规定交税。可以看出,在这个政策里,并没有明确指出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交税的情况。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对于非常富裕家庭来说,如果在拆迁安置房居住,有可能因为人均住房面积太高,被认定为税收上的炒房行为,并被征收相应的税收。
虽然说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不需要交税,但是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如果拆迁安置房没有正规的房产证,或者正在实行房改的地区,可能上面的政策并不适用。因此,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最好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咨询一下,以免不必要的损失。另外,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是拆迁安置房不需要交税,也别忘了及时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证和相关手续,避免因为没有产权证而影响房屋的流通。
总而言之,河南省目前规定,拆迁安置房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是需要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