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项协议,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内容。在特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是可以不包含债务的。
首先,如果离婚双方没有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协议中自然就不需要包含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没有共同的债务,因此离婚协议中可以不涉及此方面的内容。
其次,如果离婚双方已经达成共识,债务则属于某一方的个人债务,也可以不包含在离婚协议中。例如,离婚协议中规定由妻子全权处理夫妻共同的借贷事宜,那么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应由妻子承担。
再次,如果债务数额较小,离婚双方自愿承担,则可以将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例如,离婚协议中规定男方承担夫妻贷款的偿还,或者由双方平分债务,或者将债务全部留给一方承担,都是比较常见的情况。
总之,离婚协议由离婚双方自主协商达成,一般来说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协议。如果离婚双方没有共同债务或已经达成共识,债务可以不包含在离婚协议中,这需要离婚双方进行充分讨论,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