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的签署中,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然后将该协议提交法院审核,如果法院认可该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不违反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就会裁定离婚协议生效。
当一方不同意离婚协议时,离婚协议即使已经签署,也不一定生效。因为法院一直重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如果一方不同意协议内容,自愿原则就会受到质疑。尤其当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时,法院更是要仔细审查,确保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公正的、合理的。如果发现一方不同意,法院会特别审查协议内容,一旦发现不公正或违法,就不会批准离婚协议的生效。
此外,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协议,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还能重新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也可以将新的协议提交法院进行审核。尤其是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一定要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妥善处理争议,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总之,离婚协议的生效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包括协议内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法院的审核等等。如果一方不同意,需要依法维权,协商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