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依法依规取得的建在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及其他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宅建筑用地。农村宅基地是解决农村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而其使用权也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
首先,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属于农村居民的。农村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须符合《宅基地条例》和相关规定,而《宅基地条例》明确规定:农村居民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用途以及该土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应当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提供依据。也就是说,农村居民对自己取得的农村宅基地是拥有使用权的。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占用、转让、强制征收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相关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侵权人进行处罚。
总之,在法律框架下,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经济、生活和自我发展的基础设施,是农民家庭的财产,具有使用权和一定的占有权。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意味着所有权,因为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只有农村居民取得了国家授权的宅基地使用权,获得了使用上的自主权利,但土地所有权仍归属于集体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