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并提交法院审批,其内容通常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财产赡养等。协议离婚作为民事诉讼中离婚诉讼的一种方式,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与判决离婚相同,其内容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此外,由于协议离婚是夫妻自愿达成的协议,也符合法律的原则,即双方自愿、平等自主地达成协议,避免了诉讼的繁琐程序,对于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中止、减轻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协议离婚内容在法律上被更加重视。
其次,协议离婚的成立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例如协议离婚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完整地表达了各自的意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未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等。如果协议离婚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则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总之,协议离婚的内容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夫妻离婚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而言,双方协议也可能在法律上发生变更。因此,在达成协议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性,确保协议的合理性、持续性,从而避免后续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