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拆迁双方就拆迁事宜所达成的协议。通常由当地政府、拆迁委员会和拆迁户签订。虽然拆迁协议不能代替法定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拆迁协议往往是拆迁双方之间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是否需要公证人?
从法律层面上看,拆迁协议是由政府和拆迁户签订的一种合同性协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任何一种合同无论是什么形式,只要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就是合法的,不需要公证人的介入。因此,从法律角度上来看,拆迁协议并不需要公证人的介入。
但是,从实践角度来看,拆迁协议涉及到巨额利益,一旦出现争议,就可能引发各种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协议涉及到拆迁户的房产、土地、赔偿金等财产,并且存在重大的利益纷争,那么建议在签订协议之前请公证人进行协助以保证各方利益。
公证人是从事公正、公正、公正活动的专业人员,不属于任何一方的代表,行使公共权力,具有严谨、权威和公信力的特点。他们不是以保障某一方的利益为目标,而是以保障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为主要职责。因此,拆迁协议中涉及到大量财产利益的场合,公证人的介入能够提高协议的效力,并且能够保证各方利益的公正、公平和公开,避免出现猫腻和漏洞。
总之,对于普通的拆迁协议来说,可能并不需要公证人的介入。但是,如果协议涉及巨额利益,建议拆迁双方可以请公证人进行协助。这样可以保证协议的公正,避免纷争和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