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指离婚双方在法定证明人的见证下,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将其写成书面协议,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完毕后,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鉴于离婚协议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公证完毕,一方想要修改协议,就要面临很大的困难。
首先,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决定是否能够修改。如果是双方达成的协议,基本上是需要双方同意才能够修改的。如果是法院判决的协议,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修改。当然,根据协议内容的不同,协议的修改方式也有所不同。比如,修改有关财产分配的内容,就需要按照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修改。
其次,还要看协议中是否规定了修改方式。有的离婚协议中规定了可以进行修改,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够修改。如果是这种情况,就需要双方在协商中达成一致意见,再进行修改。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公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在修改时需要慎重考虑。如果不是很必要,最好不要随意修改。在面临困难时,可以主动与前配偶沟通协商,找出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实在不行,也可以请律师帮助进行调解或诉讼解决。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