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协议离婚指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一方被确诊为癔症患者,在离婚协议中放弃了自己的财产分割权利、抚养子女权利等方面的权利,并同意不会进行追索和诉讼。
然而,癔症协议离婚的有效性存在争议。一方面,癔症患者在协议签订时的意识状态和心理健康状况可能存在问题,因此签署的协议是否具有合意性和合法性值得商榷。另一方面,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具有约束力的,如果一方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履行协议是他们的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后来认为协议存在不公正之处,或者协议内容和法律规定相悖,他们可以依法申请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
因此,癔症协议离婚的有效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当事人在签署协议前能够理智判断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在协商过程中得到公正、具有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的指导和协助,则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反,如果协议中存在不合法的内容,或者签署协议时癔症患者缺乏必要的能力和理智判断,那么协议可能会被法院判定无效。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当事人需要谨慎对待离婚协议,遵守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