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胜地,近年来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也大量涌现。那么,这些拆迁安置房能否卖掉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贵阳市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为解决城市拆迁中受损群众居住问题而提供的一种住房补偿方式,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因此,个人或者企业无权将其作为商品进行买卖或者进行二次出售。否则,将面临违法行为的惩罚。
其次,尽管部分拆迁安置房由于地理位置、房屋结构等原因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居住不舒适甚至危险,但这并不能成为拆迁居民售卖房屋的理由。国家应该加强对拆迁安置房的质量监督和维修,保障居民居住安全和舒适度。居民也可以向政府提出维权投诉,争取得到合理的权益保障。同时,如果拆迁居民个人有资金需求,可以考虑将房屋进行抵押,但是需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作为拆迁安置房居民,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建设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