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涉及到孩子利益最大化的问题,其最终归属应该是根据孩子最为需要的爱护和照顾方面决定的。因此,在决定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孩子的福利,而非父母的权益。
在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是从现实出发,以给孩子最为必要的父母照顾和爱护为前提的。但是,如果甲方被判定有过犯罪行为,例如家庭暴力、虐待孩子等情况,那么甲方的抚养能力就会被质疑。
如果法庭判定甲方有罪,说明甲方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其行为对孩子的健康、安全和发展会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威胁,从而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生长成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定孩子的抚养权不能交给甲方,而是要交给另一位家长或者其他合适的监护人。
但是,即便甲方因为犯罪而受到了法律制裁,他/她仍然可以通过适当的措施来证明自己会对孩子负责任。例如,可以接受心理辅导、参加家庭重建项目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改变。
综上所述,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问题。如果甲方被判定犯有罪行,那么甲方的抚养能力就会被质疑,但是甲方仍然有机会通过适当的措施来证明自己的改变和负责任的态度。 因此,不能仅仅因为甲方犯罪就判定其无权抚养孩子,而应该根据孩子实际情况和甲方的改变情况,权衡取舍,作出适当的判决。